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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生於十月十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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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Kindle Touch评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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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8 Nov 2011 01:17:53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哼唧]]></category>
		<category><![CDATA[雞術]]></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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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Black Friday计划外入手Kindle Touch一台.和Black Friday没关系,因为一分钱没便宜. 我过去一直用iPad和iPhone看电子书.但是stanza不支持 iOS 5.0. iPad又太重,所以买了一台轻便的电子书.在Bellevue的微软店比较了Kindle 4和Kindle Touch.感觉Kindle 4不光硬件缩水,取词和打字过于不方便,而且K4完全没有音频系统.所以还是选择了Kindle Touch. $99+tax.亚马逊现在经常使用 &#8220;Frustration-free package&#8221;,就是所谓的简包.除了必须的纸包之外什么额外的包装都没有.我非常喜欢,既整洁又环保.实在无法理解一些国内论坛上&#8221;这包装多花点钱做漂亮点多好,看着高档&#8221;的论调. 之所以挣扎Kindle 4和Kindle Touch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重量,Kindle 4只有6oz, Kindle Touch wifi有7.5oz.实际使用下来,touch的重量很轻.机身也只比Kindle 4大差不多上下左右5毫米.所以便携性并没有变差.下图是Kindle被面和侧面图,请忽视背景&#8230;: 除了主机之外,只有充电线.如果你是通过亚马逊购买Kindle,到手的时候已经注册好并且链接到你的亚马逊帐户上了,这点做的很好.我购买的是广告版本,在微软店只有广告版本买.可以在亚马逊网站交钱去掉广告.广告只在选书页和屏保出现.所以完全不影响使用.下图就是平时广告的样子: Touch采用的是红外触碰技术,并不是苹果产品使用的电容触碰.我觉得对于touch的反应速度,红外触碰已经足够用处.唯一担心的打字也很顺畅,所以触碰部分我给满分.网上的确有用户反应不小心会碰到屏幕翻页的情况,我到现在还没碰到过.相信是还不习惯导致的.触碰屏幕上放会调出控制按钮,可以选择后退,搜索,菜单,字体大小,跳跃,MP3等功能.再一次称赞打字非常好用,唯一不太满意的是后退不方便.因为需要按两次屏幕.但是为了简介,touch只有home键,这样的设计也就不难理解了. 新一代的touch强化了很多本来在多看系统里面有的功能,比如默认并不是每页都全页刷新来加快速度,优秀的中文支持和pdf支持.对于pdf,我暂时只试过文字的文件.完美支持.我并不读漫画所以没有试过图片效果,但是看上去支持还是不错的.中文默认支持,不需要再进入debug模式修改.而且中文的现实效果不错.虽然有粗细不一的情况,但是并不明显而且完全不影响使用.没有中文输入(当然).对于并不是全页刷新,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坏处就是偶尔有鬼影.大部分时候并不影响阅读,但是在浏览网页或者图片的时候,还是有点讨厌的.如果不喜欢可以在设置里面改成每次都全页刷新.上几张图看看效果 touch最简单易用的就是字典直接取词.可以用指触非常方便.我已经安装了朗文的字典取代英英字典.用下来效果不错.随便找一个词按住就是如下效果.再点一次屏幕回到阅读状态. 其他还有一些鸡肋功能,比如mp3,网页浏览,wiki等.mp3的外放效果还不错.网页浏览之类的也不是kindle的主要功能,就没必要浪费笔墨了.整体上很满意,不理解为什么kindle Touch比kindle 4在亚马逊的评分差那么多(平均3.5 vs 平均4.5).其实电子书产品最重要的适合你,这个角度上来讲,我给Kindle Touch 5分.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zE2PHdwdGI%2BS2luZGxlIFRvdWNo6K%2BE5rWL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69.jpg"/></p>
<p>Black Friday计划外入手Kindle Touch一台.和Black Friday没关系,因为一分钱没便宜.</p>
<p>我过去一直用iPad和iPhone看电子书.但是stanza不支持 iOS 5.0. iPad又太重,所以买了一台轻便的电子书.在Bellevue的微软店比较了Kindle 4和Kindle Touch.感觉Kindle 4不光硬件缩水,取词和打字过于不方便,而且K4完全没有音频系统.所以还是选择了Kindle Touch. $99+tax.亚马逊现在经常使用 &#8220;Frustration-free package&#8221;,就是所谓的简包.除了必须的纸包之外什么额外的包装都没有.我非常喜欢,既整洁又环保.实在无法理解一些国内论坛上&#8221;这包装多花点钱做漂亮点多好,看着高档&#8221;的论调.</p>
<p>之所以挣扎Kindle 4和Kindle Touch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重量,Kindle 4只有6oz, Kindle Touch wifi有7.5oz.实际使用下来,touch的重量很轻.机身也只比Kindle 4大差不多上下左右5毫米.所以便携性并没有变差.下图是Kindle被面和侧面图,请忽视背景&#8230;:<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86.jpg"/><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77.jpg"/></p>
<p>除了主机之外,只有充电线.如果你是通过亚马逊购买Kindle,到手的时候已经注册好并且链接到你的亚马逊帐户上了,这点做的很好.我购买的是广告版本,在微软店只有广告版本买.可以在亚马逊网站交钱去掉广告.广告只在选书页和屏保出现.所以完全不影响使用.下图就是平时广告的样子:<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75.jpg"/></p>
<p>Touch采用的是红外触碰技术,并不是苹果产品使用的电容触碰.我觉得对于touch的反应速度,红外触碰已经足够用处.唯一担心的打字也很顺畅,所以触碰部分我给满分.网上的确有用户反应不小心会碰到屏幕翻页的情况,我到现在还没碰到过.相信是还不习惯导致的.触碰屏幕上放会调出控制按钮,可以选择后退,搜索,菜单,字体大小,跳跃,MP3等功能.再一次称赞打字非常好用,唯一不太满意的是后退不方便.因为需要按两次屏幕.但是为了简介,touch只有home键,这样的设计也就不难理解了.<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80.jpg"/><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85.jpg"/></p>
<p>新一代的touch强化了很多本来在多看系统里面有的功能,比如默认并不是每页都全页刷新来加快速度,优秀的中文支持和pdf支持.对于pdf,我暂时只试过文字的文件.完美支持.我并不读漫画所以没有试过图片效果,但是看上去支持还是不错的.中文默认支持,不需要再进入debug模式修改.而且中文的现实效果不错.虽然有粗细不一的情况,但是并不明显而且完全不影响使用.没有中文输入(当然).对于并不是全页刷新,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坏处就是偶尔有鬼影.大部分时候并不影响阅读,但是在浏览网页或者图片的时候,还是有点讨厌的.如果不喜欢可以在设置里面改成每次都全页刷新.上几张图看看效果<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78.jpg" /><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84.jpg"/></p>
<p>touch最简单易用的就是字典直接取词.可以用指触非常方便.我已经安装了朗文的字典取代英英字典.用下来效果不错.随便找一个词按住就是如下效果.再点一次屏幕回到阅读状态.<br />
<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11/IMG_2079.jpg" /></p>
<p>其他还有一些鸡肋功能,比如mp3,网页浏览,wiki等.mp3的外放效果还不错.网页浏览之类的也不是kindle的主要功能,就没必要浪费笔墨了.整体上很满意,不理解为什么kindle Touch比kindle 4在亚马逊的评分差那么多(平均3.5 vs 平均4.5).其实电子书产品最重要的适合你,这个角度上来讲,我给Kindle Touch 5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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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999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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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Sep 2011 07:43:14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哼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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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是一個傻小子。 我房間，一邊是床，另一邊是書櫃。書架上都是過期了的雜誌，有些已經過期了好久好久。雜誌堆裡夾雜著《東周列國轉》之類我喜歡看的東西。書櫃旁邊有一個方凳，書櫃上面有一個鬧鐘。每天早晨6點它會響。這時我會踩著方凳去把鬧鐘滅掉。這個設鬧鐘的辦法好像是我從《讀者》裡面看到的。那時候覺得特別好用。 我6點起來，媽媽要起來的更早，而且肯定已經準備好了我的早餐。從現代的飲食標準來看，我早餐吃得很不健康，不是油條，油餅，就是油炸糕。換來換去都姓油。不光如此，我還要額外沾糖吃。這麼說來我喜歡吃甜食的習慣是從小早餐就養成了的。就這麼吃，我還一直瘦得跟筷子一樣。這個事實直到若干年後我出了國，天天吃漢堡披薩才有所改變。 早晨上學我已經不騎自行車了。家有錢！坐公車去，五毛錢一位。哈爾濱有一種東西叫小巴。相當於現在的黑車。就是一群跟公交完全不搭界的人，沿著公交線路開著小客車拉客。這東西比公車貴，兩塊錢一位。但是咱不是說了麼，家有錢！我最喜歡坐這個。特別冬天天寒地凍的時候，我有座位都不坐，最喜歡坐在發動機蓋上。隔著厚厚的棉褲，熱氣暖和整個身子，下面發動機還一震一震的麻麻的。怎麼越說越彆扭。。 所有小孩都不喜歡上學。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最懷念的事情卻也是上學。大學之前上的學有意思。一群小孩，每天晚上回自己家睡覺。早晨再跑到同一個班級，同一個教室，等著不同老師來講不同的課。如果你像我一樣個頭五大三粗，還會被分到最後一排。上學時分到最後一排，應該是很多現在遊走在社會各個行業裡，心智特別健全的一群人的共同美好回憶。 在學校裡的白天其實過得很快。迷迷糊糊上兩節課，第二節課結束了眼保健操，廣播體操。下午上課睡一覺，第一節課結束了再來個眼保健操，每週都有那麼幾天下午最後一節課是玩兒，美其名曰：“體活課”。放學了不回家，在學校踢球。那時候時間如此充裕，也和一個不爭的事實有關：有姑娘喜歡我，沒我喜歡的姑娘。我直到高二結束了才又找了個姑娘。這都是後話了。 所有科目裡，我特別喜歡自習課，雖然自習課不算一個科目。這個課好在沒有人管你，戴著耳機聽著歌。聽著聽著睡著了那是最舒服的自習課了。高二開始聽搖滾了。天天聽黑豹，零點，崔健，張楚，竇唯，何勇。這也算是北方孩子和南方孩子的區別。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我賺大發了，除了《心太軟》和《傷心太平洋》之外，我比他們還多聽了很多好玩的東西。小的時候聽張楚的《螞蟻》能記住的是“螞蟻螞蟻螞蟻螞蟻蝗蟲的大腿”，長大之後，同一首歌卻只聽到了“想一想鄰居女兒聽聽收音機，看一看我的理想還埋在土裡。” 音樂是一個奇妙的東西，現在聽幾首十多年沒有聽到過的歌，不光能夠跟著哼唱，還能想起一些那時聽這些歌時的片段。這種片段像是蒙了一塊布看到的畫，不清楚，卻又很近。比如我很喜歡零點的《回心轉意》，那是因為高二的晚會，天已經黑了，學生圍坐在操場上。學校最亂的班裡學習最差的四個朋友出了一個節目，唱這首歌。學生聽過沒聽過的都跟著high的一塌糊塗，老師們尷尬的不知所措。那天我和其他幾個坐在最後一排的好朋友坐在一起，那時候我還從來沒去過演唱會。我當時覺得，演唱會的現場，可能也就不過如此了吧。 回家之後爸爸在聽廣播，媽媽在做飯。我放下書包進自己房間躺著看看書讀讀小說。這真是奢侈，有那麼多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卻很多都這樣度過了。晚飯飯桌上爸爸會跟我一個人喝一瓶啤酒。其間他會板著臉，會讓我吃菜。我會假裝答應然後並不動手。之後我會幫媽媽把碗筷端到廚房。然後媽媽會告訴我回去休息吧。她一個人弄。 我臥室對面大概一百米遠是一個招待所。裡面會住進各種各樣不同的人。我經常會在晚上趴在窗前，看看對面又換了一些什麼樣的住客。看著這些在旅途的人，我總會想我以後會去哪裡，做什麼。有時候我會把我想的東西記下來，那本日記本側面有一把鎖頭。上大學之後，日記本鎖頭的鑰匙丟了。日記本就再也沒有被打開過。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zA3PHdwdGI%2BMTk5OeW5tDx3cHRiPmh0dHA6Ly9saW5uaWwuaW5mby9ibG9nPHdwdGI%2B55Sf5pa85Y2B5pyI5Y2B5pel";]]></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是一個傻小子。</p>
<p>我房間，一邊是床，另一邊是書櫃。書架上都是過期了的雜誌，有些已經過期了好久好久。雜誌堆裡夾雜著《東周列國轉》之類我喜歡看的東西。書櫃旁邊有一個方凳，書櫃上面有一個鬧鐘。每天早晨6點它會響。這時我會踩著方凳去把鬧鐘滅掉。這個設鬧鐘的辦法好像是我從《讀者》裡面看到的。那時候覺得特別好用。</p>
<p>我6點起來，媽媽要起來的更早，而且肯定已經準備好了我的早餐。從現代的飲食標準來看，我早餐吃得很不健康，不是油條，油餅，就是油炸糕。換來換去都姓油。不光如此，我還要額外沾糖吃。這麼說來我喜歡吃甜食的習慣是從小早餐就養成了的。就這麼吃，我還一直瘦得跟筷子一樣。這個事實直到若干年後我出了國，天天吃漢堡披薩才有所改變。</p>
<p>早晨上學我已經不騎自行車了。家有錢！坐公車去，五毛錢一位。哈爾濱有一種東西叫小巴。相當於現在的黑車。就是一群跟公交完全不搭界的人，沿著公交線路開著小客車拉客。這東西比公車貴，兩塊錢一位。但是咱不是說了麼，家有錢！我最喜歡坐這個。特別冬天天寒地凍的時候，我有座位都不坐，最喜歡坐在發動機蓋上。隔著厚厚的棉褲，熱氣暖和整個身子，下面發動機還一震一震的麻麻的。怎麼越說越彆扭。。</p>
<p>所有小孩都不喜歡上學。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最懷念的事情卻也是上學。大學之前上的學有意思。一群小孩，每天晚上回自己家睡覺。早晨再跑到同一個班級，同一個教室，等著不同老師來講不同的課。如果你像我一樣個頭五大三粗，還會被分到最後一排。上學時分到最後一排，應該是很多現在遊走在社會各個行業裡，心智特別健全的一群人的共同美好回憶。</p>
<p>在學校裡的白天其實過得很快。迷迷糊糊上兩節課，第二節課結束了眼保健操，廣播體操。下午上課睡一覺，第一節課結束了再來個眼保健操，每週都有那麼幾天下午最後一節課是玩兒，美其名曰：“體活課”。放學了不回家，在學校踢球。那時候時間如此充裕，也和一個不爭的事實有關：有姑娘喜歡我，沒我喜歡的姑娘。我直到高二結束了才又找了個姑娘。這都是後話了。</p>
<p>所有科目裡，我特別喜歡自習課，雖然自習課不算一個科目。這個課好在沒有人管你，戴著耳機聽著歌。聽著聽著睡著了那是最舒服的自習課了。高二開始聽搖滾了。天天聽黑豹，零點，崔健，張楚，竇唯，何勇。這也算是北方孩子和南方孩子的區別。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我賺大發了，除了《心太軟》和《傷心太平洋》之外，我比他們還多聽了很多好玩的東西。小的時候聽張楚的《螞蟻》能記住的是“螞蟻螞蟻螞蟻螞蟻蝗蟲的大腿”，長大之後，同一首歌卻只聽到了“想一想鄰居女兒聽聽收音機，看一看我的理想還埋在土裡。”</p>
<p>音樂是一個奇妙的東西，現在聽幾首十多年沒有聽到過的歌，不光能夠跟著哼唱，還能想起一些那時聽這些歌時的片段。這種片段像是蒙了一塊布看到的畫，不清楚，卻又很近。比如我很喜歡零點的《回心轉意》，那是因為高二的晚會，天已經黑了，學生圍坐在操場上。學校最亂的班裡學習最差的四個朋友出了一個節目，唱這首歌。學生聽過沒聽過的都跟著high的一塌糊塗，老師們尷尬的不知所措。那天我和其他幾個坐在最後一排的好朋友坐在一起，那時候我還從來沒去過演唱會。我當時覺得，演唱會的現場，可能也就不過如此了吧。</p>
<p>回家之後爸爸在聽廣播，媽媽在做飯。我放下書包進自己房間躺著看看書讀讀小說。這真是奢侈，有那麼多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卻很多都這樣度過了。晚飯飯桌上爸爸會跟我一個人喝一瓶啤酒。其間他會板著臉，會讓我吃菜。我會假裝答應然後並不動手。之後我會幫媽媽把碗筷端到廚房。然後媽媽會告訴我回去休息吧。她一個人弄。</p>
<p>我臥室對面大概一百米遠是一個招待所。裡面會住進各種各樣不同的人。我經常會在晚上趴在窗前，看看對面又換了一些什麼樣的住客。看著這些在旅途的人，我總會想我以後會去哪裡，做什麼。有時候我會把我想的東西記下來，那本日記本側面有一把鎖頭。上大學之後，日記本鎖頭的鑰匙丟了。日記本就再也沒有被打開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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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孫小魚大廚作品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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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6 Aug 2011 05:08:57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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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廚房]]></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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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說說修桌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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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3 Jul 2011 18:23:43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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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嶄新的梳妝檯，被卸甲液給玷污了。啊啊啊啊啊！ 杯具發生之後網上一搜，發現千千萬萬蠢人都幹過一樣的事情。最後的建議都是找專業的家具店把梳妝檯檯面磨光之後重新做掉。花費便宜的$300，貴的就可以很貴了。 最後我用$26修好的。過程和原理如下。 先說檯面，檯面一般有三到四層，從下往上依次是：原木(Wood)，漆层(Stain)，蟲膠(Shellac)，和真漆(Lacquer)。 再說卸甲液，卸甲液主要成分是Acetone，和Lacquer Thinner是一個成分。Lacquer Thinner就是可以用來除掉Lacquer/Shellac的化工產品。所以如果卸甲液滴到桌面，那桌面的Lacquer就會化掉，嚴重的話，可能穿過木漆直達原木。所以千萬不要在梳妝台用卸甲液！！如果指甲油掉在梳妝台也不要用卸甲液擦！！ 那如果悲劇已經發生了怎麼辦。這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顏色沒有受損，只是對著光的時候看到不同的反光度，證明是Lacquer層壞掉了。我的傷害就屬於這種。首先要聯繫廠商得到Lacquer的信息，Lacquer分四，五種反光度，Gloss, Semi Gloss, Satin和Flat。我的廠商告訴我檯面是Flat的。這樣就好辦了。 修理需要適當的Lacuqer噴筒(aerosol spray)，我選擇的是Mohawk Ultra-Flo Clear Flat。Ultra-Flo非常適合修理用。如果沒辦法找到這種，其他正確反光度的Lacuqer也可以。此外還需要220的砂紙/砂磚。最好再購買Wax Wash用以清潔表面。 步驟。 1. 用220的砂紙濕磨檯面受損的部分，稍微大一點點範圍沒關係。輕輕摩不要加太大力。之後擦幹。 2. 用Wax Wash清潔檯面，用有吸力的毛巾擦拭。之後等待兩分鐘。然後開窗放味道。因為等下的工作味道很大。 3. 找一塊開闊的地方實驗Lacquer的噴力和範圍。最好找桌子無關痛癢的地方實驗反光度是否正確。如果一切都已經沒問題了。可以噴了。噴之前保護好周圍和其他不想被噴到的地方。注意不要噴的厚，最好有一定角度上桌面，而不是直接對準噴。否則起落的地方容易有大塊的淤積。以薄為主。多次薄層效果更好。 4. 等待半小時乾了之後。用砂紙簡單濕磨。擦乾。再一層。如此這般反复。直到效果如意。 5. 如果不小心噴到鏡面Lacuqer並已經乾了的話，可以用卸甲液擦掉。小心不要再弄到其他地方了。否則白修了。:) 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上圖：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jk3PHdwdGI%2B6Kqq6Kqq5L%2Bu5qGM6Z2i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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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杯具發生之後網上一搜，發現千千萬萬蠢人都幹過一樣的事情。最後的建議都是找專業的家具店把梳妝檯檯面磨光之後重新做掉。花費便宜的$300，貴的就可以很貴了。</p>
<p>最後我用$26修好的。過程和原理如下。</p>
<p>先說檯面，檯面一般有三到四層，從下往上依次是：原木(Wood)，漆层(Stain)，蟲膠(Shellac)，和真漆(Lacquer)。</p>
<p>再說卸甲液，卸甲液主要成分是Acetone，和Lacquer Thinner是一個成分。Lacquer Thinner就是可以用來除掉Lacquer/Shellac的化工產品。所以如果卸甲液滴到桌面，那桌面的Lacquer就會化掉，嚴重的話，可能穿過木漆直達原木。所以<strong>千萬不要在梳妝台用卸甲液！！如果指甲油掉在梳妝台也不要用卸甲液擦！！</strong></p>
<p>那如果悲劇已經發生了怎麼辦。這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顏色沒有受損，只是對著光的時候看到不同的反光度，證明是Lacquer層壞掉了。我的傷害就屬於這種。首先要聯繫廠商得到Lacquer的信息，Lacquer分四，五種反光度，Gloss, Semi Gloss, Satin和Flat。我的廠商告訴我檯面是Flat的。這樣就好辦了。</p>
<p>修理需要適當的Lacuqer噴筒(aerosol spray)，我選擇的是Mohawk Ultra-Flo Clear Flat。Ultra-Flo非常適合修理用。如果沒辦法找到這種，其他正確反光度的Lacuqer也可以。此外還需要220的砂紙/砂磚。最好再購買Wax Wash用以清潔表面。</p>
<p>步驟。</p>
<p>1. 用220的砂紙濕磨檯面受損的部分，稍微大一點點範圍沒關係。輕輕摩不要加太大力。之後擦幹。</p>
<p>2. 用Wax Wash清潔檯面，用有吸力的毛巾擦拭。之後等待兩分鐘。然後開窗放味道。因為等下的工作味道很大。</p>
<p>3. 找一塊開闊的地方實驗Lacquer的噴力和範圍。最好找桌子無關痛癢的地方實驗反光度是否正確。如果一切都已經沒問題了。可以噴了。噴之前保護好周圍和其他不想被噴到的地方。注意不要噴的厚，最好有一定角度上桌面，而不是直接對準噴。否則起落的地方容易有大塊的淤積。以薄為主。多次薄層效果更好。</p>
<p>4. 等待半小時乾了之後。用砂紙簡單濕磨。擦乾。再一層。如此這般反复。直到效果如意。</p>
<p>5. 如果不小心噴到鏡面Lacuqer並已經乾了的話，可以用卸甲液擦掉。小心不要再弄到其他地方了。否則白修了。:)</p>
<p>自己動手，豐衣足食。</p>
<p>上圖：</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698" title=""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07/272866_10150233490632191_731737190_7875276_1112537_o.jpg" alt="" width="720" height="107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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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直接點，行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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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ul 2011 23:13:39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哼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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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自認為我不是一個說話直接的人，天枰座不是心裡沒有想法而舉棋不定，反而是心理早就有了主意，而猶豫怎麼表達能夠讓每個人都舒服點。但是在國外工作生活這麼多年的關係，我在中國人裡面應該算是非常直接的。這樣其實挺不好，搞得我兩邊不沾。比如我每次回國，都怕自己有時候聽人家說話不懂理解話中的深意&#8212;我從小這方面就很差，更別提沒有經過再訓練。 中國人說話拐彎，洋人說話直接，已經是被討論很多次的東西了。 舉幾個小例子，我有不少洋人的朋友，他們過去很喜歡來我家看電影。現在愛乾淨的老婆在家不方便。所以已經很久沒有來看了。前幾天他們問我看電影方便不，選個時間。我是這樣回答的：&#8221;不行，家裡岳母還在，不方便&#8221;。這句話，如果中國人看了，基本明白意思了。其實看電影行不行，和岳母在不在沒什麼關係。估計也不會再問了。但是洋人不是這樣想的，雖然我說了No，但是後面還有一個條件呢。果然，過了幾天，又發來問我：&#8221;岳母走了麼？選個時間吧&#8221;。和他們拐彎，是絕對達不到目的的。正好最近夏天了，打算找一天讓最好的幾個來玩玩也好。 另一個例子，公司安排事情，詢問組內的人的看法。老外可以爭得面紅耳赤，直接說你這個根本胡扯。我看到過很多參與其中的老中的回复，等於什麼都沒說。基本上都是類似這個樣子的：&#8221;我覺得可以，但是同時我看到了這個問題應該會影響非常大&#8221;。既然影響這麼大，怎麼還可以呢？其實第一句話，無非是他覺得能夠安慰別人的無關痛癢的陪襯而已。真正想說的是問題的部分。但是這在很多時候是非常容易讓人迷惑的。你到底是yes還是no。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麼。 但是事情並不總是越直接越好，特別是生活中的事情。日本人在這方面比我們還要誇張，日本人之間有很多說法，看似根本和他想說的事情沒有關係，卻是大家都懂的“密碼”。比如去日本人家裡做客，如果主人覺得時間已晚，會客氣地說:&#8221;不如，在這裡就餐吧&#8221;。日本人聽到這裡，就知道主人是要送客了，於是禮貌的回應:&#8221;不，不，不麻煩了，我回了，你們慢慢用餐&#8221;。順勢閃人，幾句下來，主任客人都有面子，不傷和氣。可是如果不懂這種暗號，聽到人家說&#8221;不如，就在這裡就餐吧&#8221;。馬上高興地說&#8221;哎呀媽呀，咋這麼氣呢，今天咱家吃啥啊？&#8221;。就不好辦了。 說話，僅僅是不同文化之間差異的一個方面。這個角度來看，不管直不直接，都沒有對錯可言了。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jk0PHdwdGI%2B55u05o6l6bue77yM6KGM5LiN77yf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自認為我不是一個說話直接的人，天枰座不是心裡沒有想法而舉棋不定，反而是心理早就有了主意，而猶豫怎麼表達能夠讓每個人都舒服點。但是在國外工作生活這麼多年的關係，我在中國人裡面應該算是非常直接的。這樣其實挺不好，搞得我兩邊不沾。比如我每次回國，都怕自己有時候聽人家說話不懂理解話中的深意&#8212;我從小這方面就很差，更別提沒有經過再訓練。</p>
<p>中國人說話拐彎，洋人說話直接，已經是被討論很多次的東西了。</p>
<p>舉幾個小例子，我有不少洋人的朋友，他們過去很喜歡來我家看電影。現在愛乾淨的老婆在家不方便。所以已經很久沒有來看了。前幾天他們問我看電影方便不，選個時間。我是這樣回答的：&#8221;不行，家裡岳母還在，不方便&#8221;。這句話，如果中國人看了，基本明白意思了。其實看電影行不行，和岳母在不在沒什麼關係。估計也不會再問了。但是洋人不是這樣想的，雖然我說了No，但是後面還有一個條件呢。果然，過了幾天，又發來問我：&#8221;岳母走了麼？選個時間吧&#8221;。和他們拐彎，是絕對達不到目的的。正好最近夏天了，打算找一天讓最好的幾個來玩玩也好。</p>
<p>另一個例子，公司安排事情，詢問組內的人的看法。老外可以爭得面紅耳赤，直接說你這個根本胡扯。我看到過很多參與其中的老中的回复，等於什麼都沒說。基本上都是類似這個樣子的：&#8221;我覺得可以，但是同時我看到了這個問題應該會影響非常大&#8221;。既然影響這麼大，怎麼還可以呢？其實第一句話，無非是他覺得能夠安慰別人的無關痛癢的陪襯而已。真正想說的是問題的部分。但是這在很多時候是非常容易讓人迷惑的。你到底是yes還是no。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麼。</p>
<p>但是事情並不總是越直接越好，特別是生活中的事情。日本人在這方面比我們還要誇張，日本人之間有很多說法，看似根本和他想說的事情沒有關係，卻是大家都懂的“密碼”。比如去日本人家裡做客，如果主人覺得時間已晚，會客氣地說:&#8221;不如，在這裡就餐吧&#8221;。日本人聽到這裡，就知道主人是要送客了，於是禮貌的回應:&#8221;不，不，不麻煩了，我回了，你們慢慢用餐&#8221;。順勢閃人，幾句下來，主任客人都有面子，不傷和氣。可是如果不懂這種暗號，聽到人家說&#8221;不如，就在這裡就餐吧&#8221;。馬上高興地說&#8221;哎呀媽呀，咋這麼氣呢，今天咱家吃啥啊？&#8221;。就不好辦了。</p>
<p>說話，僅僅是不同文化之間差異的一個方面。這個角度來看，不管直不直接，都沒有對錯可言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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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最著名的中国人：陈查理和傅满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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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7 Jun 2011 23:14:02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哼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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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国人在美国人眼里什么样？特别是那些没怎么接触过中国人的美国人眼里。怎么理解美国人对亚裔特别是中国人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这些问题都能从这两个名字中得到答案。 陈查理和傅满洲，这是两个在中国几乎没有任何人听过的名字，在美国确是连几岁的小孩都耳熟能详的人。他们影响了美国人对远在地球另一边的东方的另一个民族的看法长达90年。他们到底是谁呢？ 陈查理和傅满洲是上个世纪2，30年代被好莱坞搬上银幕，并大获成功的华人形象。他们是两个极端却同时成为了美国人心中华人形象的蓝本。 傅满洲(Fu Manchu)是英国作家Sax Rohmer小说中的人物。他是美国从19世纪末开始的黄祸恐慌(Yellow Peril)中最著名的中国人角色。可以说傅满洲就是美国人黄祸恐慌的人物化形象。傅满洲是一个又高又瘦，高耸肩膀，长着竖挑眉，留着两撮下垂胡子，面容如同撒旦，穿着清朝官服的邪恶博士。他的胡子形象如此深入人心，甚至” Fu Manchu moustache”是一种理发店胡子的剪法名称。他也应该是文艺作品中第一个”邪恶科学家”。这个坏博士无恶不作，和他对抗的是像福尔摩斯一样的白人干探Denis Smith。在作品里，Smith和傅满洲的对抗通常靠的都是意志而不是智慧。因为作者要塑造一种黄种人如此聪明而且邪恶，善良单纯的白人只能用最痛苦的方法和他们对抗的感觉。傅满洲的系列在1920年代的美国取得很大成功，导致后来有超多的文学影视作品都以傅满洲为原本进行人物创作。 而陈查理(Charlie Chan)是美国作家Earl Derr Biggers小说中的人物，他是模范少数裔(Model minority)的人物画形象。是一个聪明机智，维护正义的华人警长。有点像华人版的福尔摩斯。陈查理这个人物是作者在夏威夷度假的时候，被报纸上一个叫做郑阿平的华人探长的故事启发，由于Biggers非常反感加州流行的对黄祸的愚蠢态度，于是创作了陈查理这个角色。陈查理是一个胖胖的，很不引人注意的人。这也和傅满洲人见人怕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他说一口并不流利的英语。头脑清晰敏锐洞察力极强，屡屡找到一点不易发现的线索进而破获整个案件。陈查理系列电影在30年代大获成功，也帮助他的东家Fox躲开了大萧条带来的影响。由于当时日本正在东亚发起战争，陈查理也逐渐改变了中国人在美国的不良形象而把这些注意力转移到了日本人身上。 这两个人物的创作不难发现，不管是邪恶的傅满洲还是善良的陈查理，他们都是充满智慧，聪明过人的。这也算是美国人对华人最大的刻板印象之一，聪明。华人的确聪明，虽然人口只占美国的5%，亚裔在最好的大学的比例达25%，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华人。也正是由于聪明和商业精神，导致华人和犹太人一样遭受了很多不一样的眼光。美国人眼里华人都是数学天才，不过对于10-6.75都需要用计算器才能算明白的美国人，能够快速说出3.25的华人在他们眼里实在是不可思议。一个笑话说在爪哇国的数学竞赛里，题目都是1000以内的加减法。一个华人小孩击败所有对手胜出得到冠军。爪哇的官员颁奖并吃惊的问他，是不是在中国，人人都像你这样厉害。小孩镇定地回答：“不，只有我才这么聪明”。 另外就是傅满洲的胡服+辫子形象，很多中部的美国人甚至现在还以为中国人是穿成那样的。100年过去了，美国人仍然有这样的想法，和这个人物的塑造不无关系。 还有一个对华人得刻板印象就是陈查理和傅满洲的冷静，华人在美国人眼里是坐在角落安安静静把事情做好的人。他们不太会试图过多表达自己的情绪。甚至有点顺从。在邪恶和正义的角色身上，他们都是一样的冷静从容。至于是个中国人都会功夫，那就和他们无关了。那是在70年代之后因为李小龙的风靡才开始的。美国人很多人都以为是个中国人就会武术。这个基本上和以为是个西班牙人就会斗牛靠谱程度相仿。 陈查理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华人角色，但是好莱坞并没有用一个华人演员演过他。最早启用了几个日韩演员都告失败，甚至他们在整个电影中的戏份不到15分钟。而后两位白人演员：瑞典演人Warner Oland和美国人Sidney Toler成功塑造了这个形象才使得作品大获成功。白人演员的启用也体现出了美国当时社会主流意识中的保守作风。到现在好莱坞也没有一位一线的华裔演员。这点上不知男演员如此，女演员也是。陈查理虽然行事像福尔摩斯，在电影里却从来没有抱得美人归。这种亚裔无性别(sexless)的银幕形象在好莱坞持续了数十年。另外，陈查理的英文并不流利，几十年后成龙的功夫片风靡美国，美国人却接受和喜欢他说流利的英语。那样充满口音的滑稽英语和陈查理在美国人心中的形象有很大关系。 傅满洲的创造者Sax Rohmer放到今天是不可能出版这些作品也不可能创造出这个人物的。Rohmer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他对傅满洲人物的辩解说到：”当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样的，但是大部分离开中国的人都是因为不可告人的原因。这些人没办法在其他地方立足于世只能依靠犯罪。”，可是事实上，亚裔是美国人里面犯罪比例最低且收入最高的民族。像傅满洲这样基于一个人的民族而创造的形象，在当今美国社会是没办法登上任何主流传媒的。而Rohmer这样的作家如果生活在当代，会被人权组织，族裔社团和社会舆论会闹的焦头烂额。 傅满洲系列作品的命运也印证了美国的变化，30年代后期二战爆发，1940年，英国和美国国务院要求停止任何关于傅满洲这个人物的作品演出，因为当时中国是美国在二战的对日盟友。1968年，美国人权运动宣告胜利。1972年，因为亚裔社团的抗议，美国电视网停止播出傅满洲系列的作品。除了一些零星的讽刺作品之外，傅满洲系列从1969年起就离开了美国主流媒体的视线。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jgyPHdwdGI%2B5pyA6JGX5ZCN55qE5Lit5Zu95Lq677ya6ZmI5p%2Bl55CG5ZKM5YKF5ruh5rSy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中国人在美国人眼里什么样？特别是那些没怎么接触过中国人的美国人眼里。怎么理解美国人对亚裔特别是中国人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这些问题都能从这两个名字中得到答案。</p>
<p>陈查理和傅满洲，这是两个在中国几乎没有任何人听过的名字，在美国确是连几岁的小孩都耳熟能详的人。他们影响了美国人对远在地球另一边的东方的另一个民族的看法长达90年。他们到底是谁呢？</p>
<p>陈查理和傅满洲是上个世纪2，30年代被好莱坞搬上银幕，并大获成功的华人形象。他们是两个极端却同时成为了美国人心中华人形象的蓝本。</p>
<p>傅满洲(Fu Manchu)是英国作家Sax Rohmer小说中的人物。他是美国从19世纪末开始的黄祸恐慌(Yellow Peril)中最著名的中国人角色。可以说傅满洲就是美国人黄祸恐慌的人物化形象。傅满洲是一个又高又瘦，高耸肩膀，长着竖挑眉，留着两撮下垂胡子，面容如同撒旦，穿着清朝官服的邪恶博士。他的胡子形象如此深入人心，甚至” Fu Manchu moustache”是一种理发店胡子的剪法名称。他也应该是文艺作品中第一个”邪恶科学家”。这个坏博士无恶不作，和他对抗的是像福尔摩斯一样的白人干探Denis Smith。在作品里，Smith和傅满洲的对抗通常靠的都是意志而不是智慧。因为作者要塑造一种黄种人如此聪明而且邪恶，善良单纯的白人只能用最痛苦的方法和他们对抗的感觉。傅满洲的系列在1920年代的美国取得很大成功，导致后来有超多的文学影视作品都以傅满洲为原本进行人物创作。</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684"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06/fu-manchu-209x300.jpg" alt="" width="209" height="300" /></p>
<p>而陈查理(Charlie Chan)是美国作家Earl Derr Biggers小说中的人物，他是模范少数裔(Model minority)的人物画形象。是一个聪明机智，维护正义的华人警长。有点像华人版的福尔摩斯。陈查理这个人物是作者在夏威夷度假的时候，被报纸上一个叫做郑阿平的华人探长的故事启发，由于Biggers非常反感加州流行的对黄祸的愚蠢态度，于是创作了陈查理这个角色。陈查理是一个胖胖的，很不引人注意的人。这也和傅满洲人见人怕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他说一口并不流利的英语。头脑清晰敏锐洞察力极强，屡屡找到一点不易发现的线索进而破获整个案件。陈查理系列电影在30年代大获成功，也帮助他的东家Fox躲开了大萧条带来的影响。由于当时日本正在东亚发起战争，陈查理也逐渐改变了中国人在美国的不良形象而把这些注意力转移到了日本人身上。</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683"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06/charlie_chan_volume_3_dvd_s-247x300.jpg" alt="" width="247" height="300" /></p>
<p>这两个人物的创作不难发现，不管是邪恶的傅满洲还是善良的陈查理，他们都是充满智慧，聪明过人的。这也算是美国人对华人最大的刻板印象之一，聪明。华人的确聪明，虽然人口只占美国的5%，亚裔在最好的大学的比例达25%，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华人。也正是由于聪明和商业精神，导致华人和犹太人一样遭受了很多不一样的眼光。美国人眼里华人都是数学天才，不过对于10-6.75都需要用计算器才能算明白的美国人，能够快速说出3.25的华人在他们眼里实在是不可思议。一个笑话说在爪哇国的数学竞赛里，题目都是1000以内的加减法。一个华人小孩击败所有对手胜出得到冠军。爪哇的官员颁奖并吃惊的问他，是不是在中国，人人都像你这样厉害。小孩镇定地回答：“不，只有我才这么聪明”。</p>
<p>另外就是傅满洲的胡服+辫子形象，很多中部的美国人甚至现在还以为中国人是穿成那样的。100年过去了，美国人仍然有这样的想法，和这个人物的塑造不无关系。</p>
<p>还有一个对华人得刻板印象就是陈查理和傅满洲的冷静，华人在美国人眼里是坐在角落安安静静把事情做好的人。他们不太会试图过多表达自己的情绪。甚至有点顺从。在邪恶和正义的角色身上，他们都是一样的冷静从容。至于是个中国人都会功夫，那就和他们无关了。那是在70年代之后因为李小龙的风靡才开始的。美国人很多人都以为是个中国人就会武术。这个基本上和以为是个西班牙人就会斗牛靠谱程度相仿。</p>
<p>陈查理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华人角色，但是好莱坞并没有用一个华人演员演过他。最早启用了几个日韩演员都告失败，甚至他们在整个电影中的戏份不到15分钟。而后两位白人演员：瑞典演人Warner Oland和美国人Sidney Toler成功塑造了这个形象才使得作品大获成功。白人演员的启用也体现出了美国当时社会主流意识中的保守作风。到现在好莱坞也没有一位一线的华裔演员。这点上不知男演员如此，女演员也是。陈查理虽然行事像福尔摩斯，在电影里却从来没有抱得美人归。这种亚裔无性别(sexless)的银幕形象在好莱坞持续了数十年。另外，陈查理的英文并不流利，几十年后成龙的功夫片风靡美国，美国人却接受和喜欢他说流利的英语。那样充满口音的滑稽英语和陈查理在美国人心中的形象有很大关系。</p>
<p>傅满洲的创造者Sax Rohmer放到今天是不可能出版这些作品也不可能创造出这个人物的。Rohmer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他对傅满洲人物的辩解说到：”当然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样的，但是大部分离开中国的人都是因为不可告人的原因。这些人没办法在其他地方立足于世只能依靠犯罪。”，可是事实上，亚裔是美国人里面犯罪比例最低且收入最高的民族。像傅满洲这样基于一个人的民族而创造的形象，在当今美国社会是没办法登上任何主流传媒的。而Rohmer这样的作家如果生活在当代，会被人权组织，族裔社团和社会舆论会闹的焦头烂额。</p>
<p>傅满洲系列作品的命运也印证了美国的变化，30年代后期二战爆发，1940年，英国和美国国务院要求停止任何关于傅满洲这个人物的作品演出，因为当时中国是美国在二战的对日盟友。1968年，美国人权运动宣告胜利。1972年，因为亚裔社团的抗议，美国电视网停止播出傅满洲系列的作品。除了一些零星的讽刺作品之外，傅满洲系列从1969年起就离开了美国主流媒体的视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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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桌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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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9 Mar 2011 21:24:59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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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贴给娘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jcyPHdwdGI%2B5paw5qGM5a2Q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贴给娘<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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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上Microsoft Expression主页了</title>
		<link>http://linnil.info/blog/?p=67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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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Mar 2011 20:06:19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Microsoft]]></category>
		<category><![CDATA[哼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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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R要简介，随便写了点。照片还是很骚的。 Inside Expression Title/Product: Software Design Engineer II, Expression Encoder What inspires you? The fact that tens of thousands of users around the world use my product. I especially enjoy reading the great feedbacks each time we release a new version. One of the most memorable replies that I got from a user is “Happy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R要简介，随便写了点。照片还是很骚的。</p>
<p><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03/exp.jpg" alt="" title="exp" width="475" height="629"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673" /></p>
<p>Inside Expression</p>
<p>Title/Product:<br />
Software Design Engineer II, Expression Encoder</p>
<p>What inspires you?<br />
The fact that tens of thousands of users around the world use my product. I especially enjoy reading the great feedbacks each time we release a new version. One of the most memorable replies that I got from a user is “Happy user +1”. </p>
<p>How did you choose to work on this team with this product?<br />
I can’t imagine a better group of people to work with. I joined the Expression Encoder team via my internship. After a great summer I decided to stick with those lovely people. I especially enjoy the atmosphere of our team. Plus, multimedia is always my field of interest. </p>
<p>What’s your favorite feature? Why?<br />
Since I developed the application Expression Encoder Screen Capture, the answer is definitely Expression Encoder Screen Capture. I also love the stuff we are currently working on but I can’t say what it is, yet. Sorry. </p>
<p>How long have you worked on Expression?<br />
I joined when Seattle was having the worst snow storm in years. It was Dec 23th 2008 and no one was the in office to welcome me. Actually, the campus was shut down that day. </p>
<p>What does your typical workday look like?<br />
Thanks to my weird schedule in grad school, I like sleeping late. So I tend to come to office late and leave late. We have a meeting at 11:15 and usually the whole team go get lunch together at a café. My most productive time is in the afternoon.</p>
<p>How do you like to spend your time outside of work?<br />
Basketball, pool, movies and hanging out with my friends. I go to happy hours in Capitol Hill with the friends I knew from my internship every Wednesday. Weekend is usually spent cleaning up my house and doing yard wor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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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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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8 Feb 2011 20:31:00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哼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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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月9日，離開哈爾濱回上海的日子。 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前。這天，我在哈爾濱的火車站，身邊沒有我剛分手的女朋友，有家人和我六年的同學。三個高中的好朋友和我拍了很多照片。狗哭的一塌糊塗，馬子紅著眼睛拍著他的肩膀。那也是我第二次看到爸爸流淚，第一次是那10年前爺爺去世。 我怀揣著18歲的夢想，離開了生我養我的地方，決定去一個我描述的“一個滿是霓虹的地方”，我離開了父母，離開了我所有的朋友，和故意一個夏天都沒有去聯絡的女朋友分手，就這樣去了一個我覺得我屬於的地方，上海。 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後。我忽然想到了十年，五個月又十天前。我第一次出門，腳踩在富民路的梧桐葉間，不大聲的對自己說，上海，我來了。我以為我離開的是家是朋友，換來的是一片最大最絢麗的舞台。 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後，我要回到那個滿是霓虹的地方，然後回到一個叫美國的地方，回到每週五天的8平米的辦公室。 這竟是我當時放開的一切換來的東西。 我在美國的生活很簡單，從08年12月在哥大畢業之後，我順利的回到了自己夏天微軟實習的組，很喜歡我的老闆給了我一個人一個產品。產品的發布大獲成功，我的第一年在學習和興奮中度過。過去一年，我覺得我漸漸慢下來，心態好像組裡面的老人家。我從小身邊的人大多比我小，忽然間被同事叫做年輕，我有點不知所措，因為我從沒覺得自己年輕啊。去年夏天買了房子，心態一下又老了5歲。去年12月份，我給自己工作的電腦裝了一個chrome的插件，叫做Stay focused。原因是因為我工作時有太多的空閒時間用來上網。我找不到更好的辦法更好地利用時間。 這，竟是我當初放開一切換來的一切。 2005年冬天，在虹橋自己公司辦公室裡著空調取暖，嘴唇都吹得乾裂。當時竟然簡單的就是想回到New Jersey，回到美國舒適的生活。那年，我只有24歲。 2007年春天，我拿到第一個錄取通知，高興的直顫抖，那是我第一次因為高興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身體，我過去一年多的努力終於有了結果，我那時還不知道自己要過什麼樣的生活，那年，我26歲。 2008年春天，我去西雅圖面試。西雅圖罕見的在3月份有晴天，我透過downtown的高樓縫裡看到白白的雲彩。心裡想，這裡可能就是我未來的所在。那年，我27歲。 2009年的夏天，我在哥大第255年畢業典禮的現場。那天特別的熱，眼光大到我眼睛都沒有睜大。我印象裡的畢業典禮是一部飽和度極高的宣傳片。我又像是演員，又像是觀眾。我覺得我一輩子值得了。那年，我已經28歲。 2010年的夏天，我出差回到紐約。半夜12點紐約的街頭人頭攢動。從面向Hudson River的賓館窗戶俯瞰這個曾經讓我覺得渺小的城市。我心裡嘀咕，是不是這樣的地方才可以做我的所在。那年，我已經29歲。 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這期間發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於我記不清自己當時腦袋裡的想法。我知道我現在的想法，我不要平平淡淡的再數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 寫給自己，在家最後一天。黎明之前。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jYxPHdwdGI%2B5Y2B5bm077yM5LqU5YCL5pyI5Y%2BI5Y2B5LiA5aSp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月9日，離開哈爾濱回上海的日子。</p>
<p>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前。這天，我在哈爾濱的火車站，身邊沒有我剛分手的女朋友，有家人和我六年的同學。三個高中的好朋友和我拍了很多照片。狗哭的一塌糊塗，馬子紅著眼睛拍著他的肩膀。那也是我第二次看到爸爸流淚，第一次是那10年前爺爺去世。</p>
<p>我怀揣著18歲的夢想，離開了生我養我的地方，決定去一個我描述的“一個滿是霓虹的地方”，我離開了父母，離開了我所有的朋友，和故意一個夏天都沒有去聯絡的女朋友分手，就這樣去了一個我覺得我屬於的地方，上海。</p>
<p>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後。我忽然想到了十年，五個月又十天前。我第一次出門，腳踩在富民路的梧桐葉間，不大聲的對自己說，上海，我來了。我以為我離開的是家是朋友，換來的是一片最大最絢麗的舞台。</p>
<p>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後，我要回到那個滿是霓虹的地方，然後回到一個叫美國的地方，回到每週五天的8平米的辦公室。</p>
<p>這竟是我當時放開的一切換來的東西。</p>
<p>我在美國的生活很簡單，從08年12月在哥大畢業之後，我順利的回到了自己夏天微軟實習的組，很喜歡我的老闆給了我一個人一個產品。產品的發布大獲成功，我的第一年在學習和興奮中度過。過去一年，我覺得我漸漸慢下來，心態好像組裡面的老人家。我從小身邊的人大多比我小，忽然間被同事叫做年輕，我有點不知所措，因為我從沒覺得自己年輕啊。去年夏天買了房子，心態一下又老了5歲。去年12月份，我給自己工作的電腦裝了一個chrome的插件，叫做Stay focused。原因是因為我工作時有太多的空閒時間用來上網。我找不到更好的辦法更好地利用時間。</p>
<p>這，竟是我當初放開一切換來的一切。</p>
<p>2005年冬天，在虹橋自己公司辦公室裡著空調取暖，嘴唇都吹得乾裂。當時竟然簡單的就是想回到New Jersey，回到美國舒適的生活。那年，我只有24歲。</p>
<p>2007年春天，我拿到第一個錄取通知，高興的直顫抖，那是我第一次因為高興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身體，我過去一年多的努力終於有了結果，我那時還不知道自己要過什麼樣的生活，那年，我26歲。</p>
<p>2008年春天，我去西雅圖面試。西雅圖罕見的在3月份有晴天，我透過downtown的高樓縫裡看到白白的雲彩。心裡想，這裡可能就是我未來的所在。那年，我27歲。</p>
<p>2009年的夏天，我在哥大第255年畢業典禮的現場。那天特別的熱，眼光大到我眼睛都沒有睜大。我印象裡的畢業典禮是一部飽和度極高的宣傳片。我又像是演員，又像是觀眾。我覺得我一輩子值得了。那年，我已經28歲。</p>
<p>2010年的夏天，我出差回到紐約。半夜12點紐約的街頭人頭攢動。從面向Hudson River的賓館窗戶俯瞰這個曾經讓我覺得渺小的城市。我心裡嘀咕，是不是這樣的地方才可以做我的所在。那年，我已經29歲。</p>
<p>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這期間發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於我記不清自己當時腦袋裡的想法。我知道我現在的想法，我不要平平淡淡的再數十年，五個月又十一天。</p>
<p>寫給自己，在家最後一天。黎明之前。</p>
<p><img src="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uploads/2011/02/lnbt-1024x642.jpg" alt="" title="lnbt" width="720" class="aligncenter size-large wp-image-66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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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兩個世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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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4 Feb 2011 18:39:17 +0000</pubDate>
		<dc:creator>亂童</dc:creator>
				<category><![CDATA[純哼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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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和幾乎沒有交集的兩個世界。 一個是哈爾濱，我的家。那裡有我空守在家的父母，有我小時候最好的朋友，有一年5個月的冬天，有喝不完的酒和說不完的話。 另一個是西雅圖。那裡有我的生活，我的事業，有一年7個月的雨天，有慢慢度過的時間和常常看不到的天。 我很習慣在一個世界的時候不去煩擾另一個世界的事情。在西雅圖時，雖然我幾乎每天都和父母通話，但是我很少給家裡的朋友打電話，也只有在每年回家的時候才去想集中補課這一年發生了什麼。回到哈爾濱，我也很少去和我在西雅圖的朋友聊天，像是人間蒸發了一個月。我知道這不是一個好習慣，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一直習慣這樣。我其實很關心他們的情況，很想知道他們怎麼樣。而卻都只是不時通過狗問問，不曾自己親為。我很羨慕他們在一起開開玩笑，親密無間，我卻不能像我和上海，美國的朋友在一起時一樣完全放鬆的開玩笑。和家裡的朋友，是那麼近，又是那麼遠。這讓我經常在那當下就問自己如果自己一直沒有離開過，會不會不一樣。可是很多事情都沒有如果。有些人即使離開過，也還能夠一樣，可是我並不是這樣的人。今年回來我知道了朋友很多的成就，心裡很為他們開心，我也會學著改掉自己的習慣，不再在一個世界的時候，關掉通向另一個的門。 我從上海回到家的前一天開始感冒發燒加蕁麻疹，到現在還一點都沒有變好。很少生病的我像選好了日子要把病生在家裡。每天身體的不舒服卻影響不了我享受在家的時間。這就是家和外面的區別。還有一周我就要回到西雅圖了。回到那個時間變得慢慢的地方。 &#8220;交心不交面，從此重相憶&#8221;&#8212;白居易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s = [];var wordpress_toolbar_url = "http://linnil.info/blog/wp-content/plugins/wordpress-toolbar/toolbar.php";var wordpress_toolbar_oinw = "n";var wordpress_toolbar_hash = "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vP3A9NjU3PHdwdGI%2B5YWp5YCL5LiW55WMPHdwdGI%2BaHR0cDovL2xpbm5pbC5pbmZvL2Jsb2c8d3B0Yj7nlJ%2FmlrzljYHmnIjljYHml6U%3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和幾乎沒有交集的兩個世界。</p>
<p>一個是哈爾濱，我的家。那裡有我空守在家的父母，有我小時候最好的朋友，有一年5個月的冬天，有喝不完的酒和說不完的話。</p>
<p>另一個是西雅圖。那裡有我的生活，我的事業，有一年7個月的雨天，有慢慢度過的時間和常常看不到的天。</p>
<p>我很習慣在一個世界的時候不去煩擾另一個世界的事情。在西雅圖時，雖然我幾乎每天都和父母通話，但是我很少給家裡的朋友打電話，也只有在每年回家的時候才去想集中補課這一年發生了什麼。回到哈爾濱，我也很少去和我在西雅圖的朋友聊天，像是人間蒸發了一個月。我知道這不是一個好習慣，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一直習慣這樣。我其實很關心他們的情況，很想知道他們怎麼樣。而卻都只是不時通過狗問問，不曾自己親為。我很羨慕他們在一起開開玩笑，親密無間，我卻不能像我和上海，美國的朋友在一起時一樣完全放鬆的開玩笑。和家裡的朋友，是那麼近，又是那麼遠。這讓我經常在那當下就問自己如果自己一直沒有離開過，會不會不一樣。可是很多事情都沒有如果。有些人即使離開過，也還能夠一樣，可是我並不是這樣的人。今年回來我知道了朋友很多的成就，心裡很為他們開心，我也會學著改掉自己的習慣，不再在一個世界的時候，關掉通向另一個的門。</p>
<p>我從上海回到家的前一天開始感冒發燒加蕁麻疹，到現在還一點都沒有變好。很少生病的我像選好了日子要把病生在家裡。每天身體的不舒服卻影響不了我享受在家的時間。這就是家和外面的區別。還有一周我就要回到西雅圖了。回到那個時間變得慢慢的地方。</p>
<p>&#8220;交心不交面，從此重相憶&#8221;&#8212;白居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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